存货的税务风险

Connor 必安交易所官网 2024-09-26 77 0

存货的税务风险

在我国的企业类型中,具有商贸业务的企业占了绝大多数的比例,其规模大小也参差不齐。很多企业经常会出现实物资产账实不符的情况,尤其是存货。长期不进行存货的盘点,随意处置存货的情况时有发生,有时账面存货长期过大,有时会出现库存余额为负数的情况,导致企业出现潜在的巨大风险。

存货是指企业或商家在日常活动中持有以备出售的原料或产品、处在生产过程中的在产品、在生产过程或提供劳务过程中耗用的材料、物料等,销售存仓等。存货区别于固定资产等非流动资产的最基本的特征是,企业持有存货的最终的目的是为了出售,不论是可供直接销售,如企业的产成品、商品等;还是需经过进一步加工后才能出售,如原材料等。存货通常包括:原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商品、周转材料、委托加工物资等。

一、账实不符

1.账面库存过大

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实际上从会计处理上不存在过大过小的问题,但是涉及到税务处理上,就存在这个问题了,主要原因是由于购进时货物带采购发票,计入库存商品,销售时由于对方不要发票,未确认无票收入,库存不能结转导致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

购进虚开发票导致账面库存大就是购买虚开的发票。发票是虚开的,当然导致没有实际库存增加,但发票认证后,不得不计入库存如此,导致账面库存大于实际库存。

2.账面库存过小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导致库存过小账面库存过小就更要警惕了,如果没有实际销售,就开具发票,账面需要结转成本,导致库存过小,那可是虚开发票引起的的问题。

二、存货波动过大

按常理,企业都有自己的财务规划,在非特殊情况下,存货周转天数处于一个稳定的区间数值或与收入呈相同的增减趋势。企业无特殊情况,不会花费大量的资金和时间囤积原材料、库存商品。如果企业在销项税额不变的情况下大量购进货物,占用自身宝贵的现金流,明显是异常的购进行为。

库存过大可能表明企业的生产和销售之间存在不匹配,这可能会引起税务机关的关注。如果库存商品的价格明显偏低且无正当理由,可能会被主管税务机关核定销售额,从而导致补缴增值税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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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存货暂估入库

企业对于已验收入库的存货,但正式商业发票尚未收到,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合理估计存货的入库成本。在年内企业可以按存货账面金额进行所得税预缴,但是到年终至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这段时期,若存货的暂估入库仍有没有取得发票的部分,则问题来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34号第六条、关于企业提供有效凭证时间问题:企业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

《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第六条、企业应在当年度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汇算清缴期结束前取得税前扣除凭证。

四、非正常损失

库存的减少除了正常销售和视同销售之外,还可能是发生非正常损失造成的。

《企业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2011 25号】规定,存货盘亏损失,为其盘亏金额扣除责任人赔偿后的余额,应依据以下证据材料确认:存货计税成本确定依据;企业内部有关责任认定、责任人赔偿说明和内部核批文件; 存货保管人对于盘亏的情况说明……

如果企业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了存货盘亏、报废、损毁、变质或被盗损失,发生了税法上的非正常毁损,按照增值税相关政策规定,企业需要做进项税额转出。要注意申报表之间的勾稽关系,检查增值税申报表是否存在问题。同时注意和正常损耗进行区分,正常损耗是可以税前扣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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